全市启动“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
信息来源: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0-04-30浏览次数:次
为深入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部署,严格落实超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安全的肉菜,按照《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的通知》和《鞍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计划年内创建4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参与创建的超市基本条件包括:食品安全基础工作好,具有一定辐射影响力;超市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定;环境卫生整洁,超市营业场所面积应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有经营肉品、蔬菜、蛋品、水产品、水果等食用农产品;超市近三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动员和指导超市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申报参与创建活动,参与示范创建的超市要严格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该局对照验收细则,对参与示范创建的超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督促整改,努力达到创建标准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