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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政发〔2018〕13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8〕1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对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鞍山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经普办)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县、乡两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普查工作,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普查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对普查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区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我市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

        (二)明确部门分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本系统与普查有关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做好本行业普查宣传和信息支持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市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制订普查实施方案,组织普查业务培训、试点工作;负责组织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负责普查数据的采集;负责编制数据处理程序,数据审核、汇总和质量控制;会同有关部门对普查数据进行评估和认定;组织普查宣传动员、物资发放和执法检查工作;负责资料发布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普查数据库、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更新维护和全市普查的督导、检查工作;完成经济普查的其他日常工作。

        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我市人才资源数据资料的收集、核实与认定工作。

        市委宣传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统筹协调鞍山日报社、鞍山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按要求分阶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查宣传;协调普查信息发布工作。

        市综治办:组织协调各级综治部门,利用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配合同级普查机构做好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普查宣传和普查登记等工作。

        市编委办:提供审批登记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法人及其产业活动单位名录资料,做好单位名录的核实和确认工作;参与研究制定行政登记资料与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资料的比对核查办法;对单位清查、普查结果与本部门行政登记记录比对不上的单位,与市经普办共同核查并确认差异名单;与市经普办共同对单位清查和普查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和认定;协调县级编制部门,按照市级工作模式配合同级经济普查机构做好普查工作。

        市金融办:提供本部门掌握的证券行业、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行业单位名录资料,做好单位名录的核实和确认工作;与市经普办共同对单位清查和普查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和认定;协调县级金融部门,按照市级工作模式配合同级经济普查机构做好普查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协调市、县两级经济普查所需固定资产购置配备;涉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面的事项,负责协调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共同完成;参与全市经济普查督导、检查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工业企业、电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单位名录资料,做好单位名录的核实和确认工作;与市经普办共同对单位清查和普查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和认定;协调县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照市级工作模式配合同级经济普查机构做好普查工作。

        市教育局:提供本部门掌握的教育行业单位名录资料,做好单位名录的核实和确认工作;与市经普办共同对单位清查和普查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和认定;协调县级教育部门,按照市级工作模式配合同级经济普查机构做好普查工作。

        市科技局:提供本部门掌握的研究和实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单位名录资料,做好单位名录的核实和确认工作;与市经普办共同对单位清查和普查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和认定;协调县级科技部门,按照市级工作模式配合同级经济普查机构做好普查工作。

        市民委: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宗教组织单位名录资料,做好单位名录的核实和确认工作;与市经普办共同对单位清查和普查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和认定;协调县级宗教管理部门,按照市级工作模式配合同级经济普查机构做好普查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安保服务及休闲娱乐业等相关行业普查方面的事项,配合市经普办做好其他普查方面事项。

        市民政局:按照年报单位和未报年报单位分别提供全市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和居(村)委会及产业活动单位名录资料,做好单位名录的核实和确认工作;市民政局、市统计局和市行政审批局共同研究制定行政登记资料与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资料的比对核查办法;对单位清查、普查结果与本部门行政登记记录比对不上的单位,与市经普办共同核查并确认差异名单;与市经普办共同对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和普查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和认定;协调县级民政部门,按照市级工作模式配合同级经济普查机构做好普查工作。

        市司法局: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行业单位名录资料,做好单位名录的核实和确认工作;与市经普办共同对单位清查和普查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和认定;协调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按照市级工作模式配合同级经济普查机构做好普查工作。

        市财政局:安排市本级普查经费,将普查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并按时拨付,监督经费使用情况;指导和督促县级财政部门落实普查经费并按时拨付;提供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财务资料;参与全市经济普查督导、检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全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缴纳保险的企业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名录及相关社保资料,做好单位名录的核实和确认工作;与市经普办共同对单位清查和普查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和认定;协调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市级工作模式配合同级经济普查机构做好普查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涉及普查区划分和提供地理信息技术支持等普查方面的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全市房地产开发、建筑、物业管理和中介服务、工程技术、公共设施管理企业等单位名录资料,做好单位名录的核实和确认工作;与市经普办共同对单位清查和普查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和认定;协调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市级工作模式配合同级经济普查机构做好普查工作。

        市交通委: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单位名录资料,做好单位名录的核实和确认工作;与市经普办共同对单位清查和普查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和认定;协调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市级工作模式配合同级经济普查机构做好普查工作。

        市365bet亚洲体育_365bet手机网址是多少_365系统维护: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单位名录资料,做好单位名录的核实和确认工作;与市经普办共同对单位清查和普查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和认定;协调县级商务部门,按照市级工作模式配合同级经济普查机构做好普查工作。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全市文化行业单位名录资料,做好单位名录的核实和确认工作;与市经普办共同对单位清查和普查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和认定;协调县级对口部门,按照市级工作模式配合同级经济普查机构做好普查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全市卫生行业单位名录资料,做好单位名录的核实和确认工作;与市经普办共同对单位清查和普查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和认定;协调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按照市级工作模式配合同级经济普查机构做好普查工作。

        市国资委: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及其他国有企业单位名录资料,做好单位名录的核实和确认工作;与市经普办共同对单位清查和普查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和认定;协调县级国资部门,按照市级工作模式配合同级经济普查机构做好普查工作。

        市旅游委: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全市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等旅游行业单位名录资料,做好单位名录的核实和确认工作;与市经普办共同对单位清查和普查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和认定;协调县级旅游部门,按照市级工作模式配合同级经济普查机构做好普查工作。

        市工商局:按照现行“多证合一”的工作机制,提供全市已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信息资料,未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存量单位登记信息资料,企业年报信息资料,个体工商户登记等信息资料,并做好单位名录的核实和确认工作;参与研究制定行政登记资料与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资料的比对核查办法;对单位清查、普查结果与本部门行政登记记录比对不上的单位,与市经普办共同核查并确认差异名单;与市经普办共同对单位清查和普查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和认定;协调县级工商部门,按照市级工作模式配合同级经济普查机构做好普查工作。

        市质监局:按照有效库和质疑库分别提供单位名录资料,做好单位名录的核实和确认工作;参与研究制定行政登记资料与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比对核查办法;对于清查结果与部门行政登记记录比对不上的单位,与市经普办共同核查并确认差异名单;与市经普办共同对单位清查和普查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和认定;协调县级质监部门,按照市级工作模式配合同级经济普查机构做好普查工作。

        市国税局:按照正常户、非正常户分别提供本部门审批或登记的上缴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单位名录资料,包括上年营业收入、上年税金、从业人员等内容,做好单位名录的核实和确认工作;参与研究制定行政登记资料与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资料的比对核查办法;对单位清查、普查结果与本部门行政登记记录比对不上的单位,与市经普办共同核查并确认差异名单;与市经普办共同对单位清查和普查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和认定;协调县级国税部门,按照市级工作模式配合同级经济普查机构做好普查工作。

        市地税局:按照正常户、非正常户分别提供本部门审批或登记的上缴地方税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单位名录资料,包括上年税金、从业人员等内容,做好单位名录的核实和确认工作;参与研究制定行政登记资料与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资料的比对核查办法;对单位清查、普查结果与本部门行政登记记录比对不上的单位,与市经普办共同核查并确认差异名单;与市经普办共同对单位清查和普查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和认定;协调县级地税部门,按照市级工作模式配合同级经济普查机构做好普查工作。

        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提供本部门管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和公共服务事项等登记名录资料,做好单位名录的核实和确认工作;市行政审批局、市统计局和市民政局共同参与研究制定社会组织行政登记资料与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资料的比对核查办法;与市经普办共同对单位清查和普查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和认定;协调县级行政审批部门,按照市级工作模式配合同级经济普查机构做好普查工作。

        鞍山军分区:负责涉及租借部队的社会单位的核查确认工作,负责在军事管辖区各类非军队系统单位的普查工作。

        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鞍山银监分局:提供本部门掌握的货币金融服务业法人单位、其他金融业法人单位、视同法人的产业活动单位、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和产业活动单位的名录资料,做好单位名录的核实和确认工作;与市经普办共同对单位清查和普查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和认定;协调县级对口部门,按照市级工作模式配合同级经济普查机构做好普查工作。

        鞍钢集团公司:负责提供本系统鞍山区域内单位名录资料,负责组织本系统鞍山区域内单位的普查工作。

        市邮政管理局:提供本部门掌握的邮政行业单位名录资料,做好单位名录的核实和确认工作;与市经普办共同对单位清查和普查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和认定;协调县级邮政部门,按照市级工作模式配合同级经济普查机构做好普查工作。

        市保险行业协会:提供本部门掌握的保险行业单位名录资料,做好单位名录的核实和确认工作,与市经普办共同对单位清查和普查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和认定。

        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能,按照普查需要,提供相应的信息支持,做好普查工作。

        (三)落实普查机构和人员。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要组建高素质的普查工作队伍。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企业集团根据自身实际设立相应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机构。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经济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普查经费和物质设备保障

        本次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各级政府要摸清普查对象数量,结合普查工作的进度和实际工作情况,认真做好普查经费预算和固定资产投资申请立项工作,把普查经费和设备购置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和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二)确保数据质量。进一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全面实施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推动统计、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实行互认。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与普查机构对普查单位和普查数据进行比对确认。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厅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鞍委办发〔2017〕76号)要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责任。各级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信。对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由统计机构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处理。

        (三)强化规范统一。根据国家、省部署,积极建设统一的元数据库,充分利用“多证合一”改革成果,健全部门联动的统计单位名录库持续维护更新机制,完善统一的经济普查数据采集、处理、交换、共享标准和规范。执行国家统一的普查区划分标准和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标准。

        (四)提升信息化水平。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签名,巩固和拓展统计联网直报系统成果,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探索直接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提高普查数据采集抗干扰能力和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应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经济普查的宣传动员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做好成果应用。各级普查机构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开发和应用经济普查资料,积极制定开发机制,拓展应用领域,搭建应用平台,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经济社会地理信息系统。充分发挥经济普查在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部门行政管理、发展规划编制中的信息支撑作用。

         

        附件:鞍山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鞍山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王  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大江 市政府副秘书长

                  峰 市统计局局长

          员:何可可 市人才办专职副主任

                  萍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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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国利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博 市编委办副主任

                郭春海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马继仁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周国斌 市教育局正局级调研员

                许利民 市科技局副局长

                元光熙 市民委副主任

                李兆武 市公安局副局长

                胡谷会 市民政局副局长

                  东 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晓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熙馗 市社会保险局副局长

                边喜海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野 市环保局副局长

                欧阳宏泰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周兴国 市规划局副局级调研员

                  波 市交通委副主任

                罗晓平 市农委副局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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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常顺 市水利局副局长

                  明 市365bet亚洲体育_365bet手机网址是多少_365系统维护副局级调研员

                栗朝胜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杜鸣松 市公立医院管理局副局长

                王自霞 市国资委正局级调研员

                朱晓霞 市体育局副局长

                郭春永 市统计局副局长

                娄学营 市旅游委副局级调研员

                范东海 市金融办副主任

                张晓梅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宇 市工商局副局长

                于为理 市质监局副局长

                  品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王兴霞 市档案局副局长

                李士凯 市林业局副局长

                  军 市供销社副主任

                张伟斌 鞍山军分区保障处处长

                张洪威 鞍钢集团公司财务运营部处长

                任海洋 市国税局副局长

                仲维君 市地税局副局长

                  欣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李宇秋 市烟草专卖局副经理

                  磊 国家统计局鞍山调查队纪检组长

                王明旭 沈阳铁路局鞍山车务段总会计师

                姜维权 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明 鞍山银监分局党委书记

                  影 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

                张瑰莹 鞍山日报社副社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郭春永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