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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政办发〔2017〕20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鞍山市促进科技小巨人企业
        发展(2017—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鞍山市促进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2017—2020年行动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3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鞍山市促进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

        2017—2020年行动计划

         

        科技小巨人企业是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载体,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生力军,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力量,是全面振兴钢都战略任务的重要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思路及发展目标

        (一)工作思路

        根据科技小巨人企业成长路线图,建立递进式促进企业成长政策体系,着力打造适于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的生态环境,识别具有科技小巨人基因的企业,补齐要素短板,满足企业初创期需求,助力企业渡过死亡之谷。通过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推进科技创新、打造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和品牌建设等,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成长,打造一批科技小巨人企业,走出一条在新常态下依靠科技进步助力全面振兴钢都的发展道路。

        (二)发展目标

        2020年,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总体规模由目前的700户增至3000户;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200户。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适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生态环境

        1.优化企业成长产业环境。依托鞍山产业基础,完善产业配套,着力增强产业之间的关联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围绕新材料、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精细化工、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等产业,打造新兴产业育成区;推进服务业提档升级,支持鞍钢主辅分离,壮大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围绕产业金融、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商务服务、健康管理、娱乐休闲、养老养生、文化创业等产业,增强鞍山要素资源配置、服务生产生活功能;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大力发展都市农业,加快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构建农业现代化信息网络体系。

        2.优化企业成长创新环境。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良好创新氛围。主动融入沈阳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增强高端要素集聚的协同创新能力。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大力培育创新型市场主体,着力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以量变推动质变,打造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的科技小巨人骨干企业。

        3.优化企业成长人才环境。落实《关于实施人才引领的若干政策》,实施人才强市发展战略。加强人才发展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完善从研发、转化、生产到管理的人才体系。制定优惠政策,引进高端人才,弘扬工匠精神。

        4.优化企业成长资金环境。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完善相应的金融产品。在初创期,通过以政府为主体设立公益性种子基金、引进天使资金等,满足企业资金需求。在成长期,依托金融+”体系,以政府出资设立的股权投资母基金为支撑,完善贷款担保、助保贷增信、产业发展基金等融资手段,帮助企业融资。鼓励和推动壮大期企业到海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提升其社会融资能力,打造完整的金融支撑链条。

        5.优化企业成长政策环境。建立完善审管分离的行政审批体制和决策、审批、服务、监管工作运行机制。全面实施行政审批服务一口制受理、一站式办结。推动建立完善面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为企业松绑减负。全面实施涉企收费清单管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建立健全服务信息系统,逐步实现网上受理、信息共享,着力解决政策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构建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价值提升体系

        1.建立重点培育企业价值识别体系。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标准,以企业战略管理能力、创业者才能、技术创新能力等为指标,打造价值评估体系。遵循市场和价值提升规律,通过创新创业大赛,大数据发掘,中介机构评估等方式,发现具有小巨人成长基因的创业团队和企业,建立重点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库,聚焦各种政策支持。

        2.满足初创期企业的空间需求。建立、完善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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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工场等孵化体系,新建、盘活闲置厂房、楼宇,打造设施优良,服务到位的创业发展空间。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创业者,提供必须的创业空间并减免房租。

        3.满足初创期企业的基础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园区载体功能,引导各类园区转变发展理念和模式,打造优良的创业服务软硬件环境。引进专业服务机构,建设集研发、商务、财务、法律咨询、人才管理、教育培训等为一体的创业服务社区。

        4.满足初创期企业的资金需求。各级政府设立创业公益性种子基金,通过无偿资助、直接投入、借款等方式为初创期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金融市场行为无效期,顺利走出死亡之谷

        5.满足初创期企业的社会价值需求。积极打造科技成果展示平台、企业典型推介平台、技术资源汇聚平台和创业智慧交融平台等四个平台,帮助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社会影响力。每年定期举办创业英雄会,开展优秀双创团队优秀创业项目评选,对突出贡献企业给予表彰和嘉奖,同时在主流媒体上对获奖企业进行宣传,帮助企业提升社会价值。

        (三)促进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发展

        1.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发挥政府部门服务作用,通过组织企业参加专业展会,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帮助企业推广宣传等多种方式,积极帮助成长期企业开拓市场;鼓励引导企业积极拥抱互联网,开拓网上市场,注重发展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开拓新的市场空间;在政府采购等方面,向我市成长期企业进行倾斜,鼓励大型企业优先采购成长期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2.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产学研用合作,通过校企对接、双创论坛等方式,为企业搭建与大学、科研院所交流合作平台,加快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建立协同创新,合作共赢的协作关系;鼓励企业通过新建、引进、重组等多种形式建设各级研发机构,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持续创新能力。

        3.打造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大型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资源,建立公共检测平台,实现大型检测设备共享;统筹专有设备,建立公共研发平台,服务中小企业;引进西门子、中国方舟、格微软件等行业优势企业,建立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满足成长期企业对高端公共服务的需求。

        4.加强知识产权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加强知识产权开发,开展专利消零、专利强企行动,推进专利示范与试点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快速查处,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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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实施品牌引领战略。推广实施品牌培育工程,组织专业机构为企业进行品牌设计与策划,对有潜力的成长期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开展品牌推广工程,通过支持企业参与国家重点工程,开拓国际市场,加强对重点品牌的宣传推广,打造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产品知名度高的明星企业和名牌产品。

        三、资金保障

        针对企业不同发展阶段需求,政府采用不同方式支持企业发展。在企业初创期,市政府设立种子基金引导资金,2017年首期启动资金2000万元,引导县()区、开发区设立公益性种子基金,以直接投资、借款或无偿资助等方式支持企业,鼓励其它种子基金、天使基金投资初创期企业;市政府设立50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奖励优秀创业团队和企业。在企业成长期和壮大期,依托市政府设立的10亿元股权投资母基金,完善融资体系,满足其需求。

        (一)种子基金引导资金

        引导资金用于奖励各县(市)区、开发区设立公益性种子基金。奖励额按实际投放额10%奖励。对其他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给予实际投放额2%的奖励,上限均为100万元/年。

        (二)创业奖励资金

        每年评选10家优秀创业团队和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落地的市级以上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给予10-30万补贴。

        (三)依托母基金,完善金融体系

        金融+”框架内,以股权投资母基金为依托,组建一家注册资本为5亿元以上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推动县市区信用担保中心建设,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贷款担保、助保贷增信等金融服务,建立特色产业垂直金融平台,保障成长期和壮大期企业融资需求。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为成员单位的鞍山市促进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

        (二)严格督查考核

        加强对各部门促进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督促检查,建立考核制度,将打造科技小巨人企业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考核范围。

         

        附件:1.科技小巨人企业相关概念解析

              2.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

         

         

        附件1

         

         

        科技小巨人企业相关概念解析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定义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拥有一定科技人员,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通过科技投入开展创新活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

        二、科技小巨人企业定义

        科技小巨人企业是指科技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优的小而强小而优隐形冠军企业。

        三、隐形冠军企业定义

        隐形冠军企业是指高度专注于某一特定产品或领域,强调深度,在国内或国际细分领域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但社会知名度较低的中小企业。

        四、科技小巨人企业成长路线图

        科技小巨人企业成长路线图:初创期成长期壮大期成熟期。

         

         

        附件2

         

         

        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

         

        1.上一会记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且企业上一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15%以上。

        2.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占当年职工总数比不低于2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占当年职工总数比不低于30%

        3.制造类企业上一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一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

        4.企业拥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5.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创新集成能力,且形成产品或服务。

        6.企业应有研发运作机制和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